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是否有最高開票限額限制?
發布時間:2018/12/28
問: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是否有最高開票限額限制?每月可以領取多少份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9號)第一條規定,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有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當日辦結:
(一)納稅人的辦稅人員、法定代表人已經進行實名信息采集和驗證(需要采集、驗證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的納稅人范圍由各省稅務機關確定);
(二)納稅人有開具增值稅發票需求,主動申領發票;
(三)納稅人按照規定辦理稅控設備發行等事項。
第三條規定,稅務機關為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新辦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50份。各省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